2024年12月21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商业秘密侵权的案件作出最终裁决。此案由安徽硅宝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即硅宝科技的全资子公司,针对安徽沸点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沸点化工有限公司以及个人席XX、孙XX、范XX提起。
经过三年的法律斗争,安徽硅宝成功维权。根据判决,安徽沸点、浙江沸点及三名个人被告被责令立即停止侵犯安徽硅宝的商业秘密,并共同赔偿安徽硅宝经济损失2220.7万元,以及维权过程中的合理费用4.08万元,从而为这场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悉,安徽沸点成立于2017年,浙江沸点成立于2002年,两公司法人代表为同一人。2017年,浙江沸点设立安徽沸点,并开始生产和销售特定硅烷偶联剂产品。孙XX、席XX、范XX,分别是安徽硅宝的前总经理、技术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销售),于2018年至2019年期间离职,随后加入安徽沸点和浙江沸点,继续从事与在安徽硅宝任职间相同的业务。这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企业权益,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和营商环境,严重抑制企业的创新活力。
来源:有机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