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晚间,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月6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送达的文书,青岛中院已经受理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赛新材”)诉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在诉讼书中,维赛新材请求法院判令天晟新材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合计8020万元。
对于本次诉讼,维赛新材方面认为,天晟新材此前一系列的诉讼请求导致维赛新材丧失上市条件和审核门槛,最终导致维赛新材错过了上市窗口期、被迫终止上市,因此对天晟新材提起诉讼。
维赛新材IPO上会前夕遭起诉
2023年3月份,天晟新材以维赛新材VICELL-V系列结构泡沫材料侵犯其发明专利为由,向青岛中院提起诉讼,索赔9860万元,并要求销毁库存产品。
据《证券日报》,彼时正值维赛新材递交IPO招股书的关键期,其核心产品PVC结构泡沫贡献了80%的营收。招股书显示,2023年上半年,维赛新材净利润为6409.72万元,而天晟新材索赔金额远超维赛新材半年度利润规模。
对此,维赛新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2023年9月份,涉案专利因“缺乏创造性”被宣告全部无效,青岛中院随后驳回天晟新材的诉讼请求。
在专利诉讼与无效审查的双重压力下,维赛新材IPO进程遭遇重创
2024年1月17日,深交所上市委原定审议维赛新材首发申请,却因重大事项临时取消会议。彼时,维赛新材已披露诉讼可能导致“核心产品停售风险”。
秋后算账,维赛新材向天晟新材索赔8020万元
2月7日晚间,天晟新材披露,维赛新材认为公司上述诉讼请求导致维赛新材丧失上市条件和审核门槛,最终导致维赛新材错过了上市窗口期,被迫终止上市,因此对公司提起诉讼。
在维赛新材对天晟新材的最新起诉书中,维赛新材请求法院判令天晟新材赔偿经济损失8000万元、维权开支20万元,并要求天晟新材公开道歉及承担诉讼费用。其中,吴海宙为天晟新材董事长,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对公司持股比例为7.80%。
据《证券日报》,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文平表示:“就本次诉讼案而言,维赛新材IPO失败是否源于天晟新材的诉讼,以及8020万元损失的认定,均有待法院依据证据全面权衡、综合判断。”
天晟新材在前述公告中表示,由于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天晟新材目前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此外,本次诉讼导致天晟新材名下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8.44万元。对此,天晟新材表示,该3个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实体的主要经营账户,不影响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发展至今经已拥有多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08年6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25日,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
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ISIGHT)成立于2011年,是集高强度轻质结构芯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复合材料结构芯材领域的开拓者和引领者。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结构泡沫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包括PVC 结构泡沫、PET 结构泡沫等等高性能轻质结构芯材,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航空航天、船舶、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等高端复合材料制造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产品出口亚洲、欧洲和美洲等多个国家。
来源:天晟新材公告、21世纪经济报道 、证券日报